《老子》一书五千字左右,阐释“道”的篇幅较小,阐释“德”的篇幅较大。“德” 是“道”在人品方面的表现,是做人的基本的行为规范。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不成文法;孔子把它称为“礼”。
老子的“道”讲的是《易经》八卦、太极图的基本原理。但,《易经》、八卦、太极图等都不是学术著作,更不是科学著作,而是中国古代巫术活动的产物。《老子》是道学的经典著作,是属于“学”的范畴,不属于“术”(巫术)的范畴。儒学也是如此。但它们都是用汉字表达的学说。而汉字本身就是巫术活动的产物。所以《老子》是带有巫术色彩的古典哲学著作,词语带有多义性、模糊性、不确切的类比性等缺陷。
由于汉字的巫符性质,再加上古文没有标点符号,人们对《老子》乃至《论语》的解读五花八门,甚至相互矛盾。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老子的思想基本点是:“道法自然”,认为天人合一,认为人类社会的“道”(德)和自然界的“道”是一回事。不像西方的基督教认为人类具有独立于普通世界的“绝对精神”,即上帝精神。老子主张人类命运必须服从天道的安排,即“听天由命”。老子哲学缺乏超越物质的精神信仰。老子把人的精神价值等同于物质循环的虚无,排斥了精神的独立和崇拜。老子认为,背弃了“道”,才需要仁义(大道废,有仁义),而在“道”的世界,精神和物质是一回事,都是对待万物没有仁义,把万物当做“刍狗”(见第五章)。老子要人类自甘低贱,“以其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注重“道”的相生相克的一面,轻视了“道”的相兼相容、相互妥协的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