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温了一本书,穆勒的《功利主义》,觉得还是不错。
功利主义是西方近现代的“显学”,知道的人很多,但是不清楚其底蕴人呢?或者也不少。于是先简单谈谈它这个“功利主义”到底何所指?
在我理解,这个功利主义其实是与西方文化自基督以迄康德以来的“天启理性”打对台的。从前西方人总认为道德观念源自上帝的天启,是一种自在的东西,是自然法,或是有人所谓“自然法在具体现实情况中的某种应用”。康德所谓“心中的道德律”实际上就是天启理性。但是后来洛克休谟从经验主义出发,再经过亚当斯密、边沁与穆勒的修订,补充,于是认为,提倡道德观念的天启也许能强化内心的信念并使它走向强大,但也有一个僵化呆板的流弊,反映了其实也是人的趣味情感的假借天命而并非“理性的东西”。而且,走偏了还容易走向“道德杀人”的残酷,并且,这种天启理性在事实上也并没有什么说服力,不过是一种人为的造作,因为在“功利主义学派”看来,一切的道德观念,一切的所谓“善”是否为善,要看它们的效果。什么效果?就是是否能够最大化的促进大多数人的幸福。
那么,什么是功利主义学派的“幸福”呢?他们以为,凡是“能够增进大多数人的快乐并避免大多数人的痛苦”的,就是幸福的标志,否则,无论你所谓的善看上去有多么美轮美奂,无论你所谓的道德理性是如何的源自神,上帝,或心中某个隐秘的神圣所在,都是靠不住的而很容易形成道德枷锁。因而,所有的“善”即使是康德所谓无上的道德律令,都必须以“是否能够促进大多数人的幸福”为检验的标准,否则,就是空洞的臆想容易成为一厢情愿的精神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