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供了一大堆各类劳动经济、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专家联系方式,并直接与其中一些人联系,可不是在外地,就是在中央党校受训,或者就是手机关机(不知道是在国内还是出国了,反正据说是不在这个服务区就在那个服务区)。但联系过程中,业内人士还是给了一些很有意义的意见或建议。比如,根据调查,很多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标准时,无法找到合适的参照系;劳动力不同于其他商品,其价格形成过程具有很强的信息不充分性。
    联系好采访对象,给记者列出采访问题,大致是:工资指导价出台的依据如何?是否准确?如此指导价既然不具有强制力,其意义何在?与参考价有何区别?如果劳动者收入与指导价不符,能怎么办?
    而在这个消息被京城各个媒体普遍当作又一个行政为民举措的当口,我们在做这条新闻时,看到《北京娱乐信报》将“指导价仅供参考不具强制性”、“指导价一般不低于最低工资”、“家政指导价帮忙规范家政业”、“做家政最高年薪28800元”等当作标题,来解析如此政府部门工资指导价的内容,并从该书里摘取内容清晰列出家政各行当的具体工资指导价,而我们还是从此看出了一些问题。
    家政服务被单列,其中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单位:元/年)是如此宣扬的:一般家具保洁员:低位数(对应的还有中位数和高位数)6840;婴幼儿护理人员:低位数6600;自理病人护理人员:低位数6600;半自理病人护理人员:低位数6720;不能自理病人护理人员:低位数6828;老人护理人员:低位数6540。在该书所列的12个家政服务岗位当中,竟然有一半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低位数要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6960元/年,58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