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贯彻执行“以和致统,以武制独”的总体指导方针
“以和致统”就是指国家未来的统一一定是以和平的方式来实现的。这是基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中国和平崛起的顺利进行以及两岸人民共同福祉的能够保障所考虑的一项长远战略。它不是某种权宜之计,也不是某种宣传口号,而是一种庄严的、慎重的承诺。
“以武制独”就是指必须以武力来威慑、吓阻、制止和排除台独分裂行径。台独分裂行径的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种:一是以武求独,即台独势力发展或引进某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来谋求台湾独立;二是以武护独,即台独势力公开宣布台湾独立并以武力护独;三是以武拒统,即当大陆依《反分裂国家法》对台独分裂行径进行反击时台独势力以武力来抗拒。鉴于国内外都存在着一定的台独分裂势力,中国就不能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只有这样做才能确保“以和致统”的战略的实现。
十、合理运用文与武的两种手段
《孙子兵法》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文武之道也就是奇正之道,文为正、为本、为立、为阴;武为奇、为用、为破、为阳。圣人之道,谋于阴而成于阳,谋于正而成于奇,谋于本而成于用,谋于立而成于破。和平统一是正道,正道不立,奇道难行;武力使用就是奇道,奇道不破,正道难成。不力行和平统一,武力制独就失去了其合理、合法性;缺乏武力制独的运用,和平统一最终也将成为空谈。
古人讲究“齐之以文,令之以武”,反对“不教而诛”。大陆切不可将台湾问题简单地等同于台独问题。要统一当然就要反对和制止台独,但统一绝不仅是反对和制止台独的问题。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制止台独可以使用武力讨伐的手段,但实现统一则必须依靠和平谈判的手段。在实现统一的方面,我们必须坚持以文的方式、以和的方式来达成,也就是说一定要坚持和平统一,而不能把对付台独问题的武力手段简单地搬到统一问题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