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现端倪
2010年3月22日,分众传媒在年报和第四季度季报中披露,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Allyes Online Media Holdings Ltd. (“Allyes”)进行了管理层收购(MBO),向部分高管和员工出售了Allyes38%的股权,售价为1330万美元,其中江南春购买的股份最多。据此估算,Allyes的估值为3500万美元。分众传媒在披露中还说明MBO是为了激励Allyes高管完善Allyes的商业模式,从而推进分众传媒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利益。此外分众传媒还披露购买价格是依据第三方的独立评估报告而定,因而是公允的。
四个月后的2010年7月30日,分众传媒披露一家私募公司(“收购者”)同意以1.24亿美元收购Allyes62%的控股权。据此估算,Allyes的整体估值为2亿美元。分众传媒和 此前购买MBO的高管和股东都向收购者出售了Allyes股份。
短短四个月时间,同一家公司的估值翻了将近6倍。证监会的调查就从这个不合常理的估值差异开始了。
逻辑漏洞
最明显的逻辑漏洞主要有两个:
1.分众传媒的披露说明MBO是为了激励高管和员工,而最终的MBO购买者名单中有两个英属维京群岛的公司,所有者为Allyes在2009年11月即MBO前雇佣的咨询顾问,而非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