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想到说这么一个话题呢?四年一次的美国总统选举是世界的大事,了解这个制度的由来对于看时政新闻很有帮助。
时政爱好者很多。爱好是什么?爱好的解释是具有浓厚兴趣并积极参加。所以,对爱好者来说,你不能用一句:“关你屁事”来质问他(她)。
爱好者还可以细分,我们拿NBA来举例吧。第一类人熟知篮球规则,懂战术术语。第二类人了解各个明星的八卦新闻,如数家珍。第三类人是数字狂,“你知道历史上得分最多的十个明星是谁吗,都拿了多少分吗?”,第四类人喜欢搞对比,把NBA和中国篮球做对比,和欧洲篮球做对比。第五类人喜欢考究历史,他们想知道火爆的NBA是怎么发展过来的。
今天我们聊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是怎么来的,就属于最后一类。
在美国之前国家领导人是没有总统这个说法的,总统一词倒是有,常用来指俱乐部主任。美国人把自己的全国行政官叫总统,相当于让他当行政部门的总管。现在的联合国秘书长的角色有点符合这个意思。
全国行政官不好设计,制宪会议代表麦迪逊说:“行政官既要受到控制,又要得到拱卫。”代表莫里斯说:我们在做一件奇怪的事,我们要树立一个强有力的人来保护我们,同时又要把他的手捆在背后。
代表们还是有疑虑的,他们很怕老百姓把总统看成皇上。富兰克林说,我们不想设立一个国王,可是人类有一种自然倾向,就是他们需要一个国王。富兰克林担心,联邦政府总有一天会告终,取而代之的是君主制。威廉森也说,我们迟早会有一位国王,应该在制度设计上尽量推迟此事的发生。迪金森说:受限制的君主制是符合时代的精神和现状的,你们非要拿社会做实验,是做不通的。美国的先贤们很不自信啊,全是悲观主义。但是他们都明白一点,君主的坏处是明摆着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就是孔子的做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