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点,不给反贪者乱扣帽子。史载,官员犯了别的错误,朱元璋尚可饶恕,唯有贪污,绝不放过。对犯罪官员的处理,大张旗鼓唯恐天下人不知,也绝不对揭发者扣上“别有用心”“否定领导”“对现实不满”等政治黑帽。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他视百姓为官员的衣食父母,认为当官不贪理所当然,绝不煽情让百姓感恩“政府”。这种情怀,现今居高临下“送温暖”的领导干部,随时进行“全凭好领导”“感谢富民政策”“养活了13亿人”“否定了谁,国将不国”之类愚民教育的说教者们绝对难以理解和接受。
正是这种高压下的反贪,显得朱元璋时代的贪官数量远远高于戴立言对当今贪官数量的估计。也许,这正是戴立言们还能够沾沾自喜的原因。对“前腐后继”的现象,朱元璋既感痛心,也有思考。从洪武十八年开始,在他的诏书里,他指控的对象从个别贪污官员变成了官员全体:“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他的秘书代他做的《大诰后序》中说:“日者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据吴晗《论明史》载,朱元璋自述“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列布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以上出诸于朱元璋及其秘书之口之手的文字,只从人性贪婪的角度解释了贪官产生的原因,远未触及权力不由民授、官不由民选、权力世袭必然无官不贪这一根本问题,但这位“体制内”的一把手回答戴立言“领导干部大多数是贪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