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公”出自《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孙中山推崇这句话,其含义与原创者截然相反。
从现代民主政治意义上理解,天下为公即天下乃天下人所有,国家乃人民主权之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执政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国家视为个人或家族所有,此即为“家天下”;将国家视为部分人或某个团体所有,此亦为“天下为私”而不是天下为公。无论“家天下”或“天下为私”,均已违背现代民主的政治道德和政治伦理。
天下为公突出的是一个“公”字。“公”非寡人,非官家,非部分人组成的小团体;“公”是国家,是社会,是大众,是一个整体。“公”的对立面为“私”。天下为公便是服从国家、社会和大众的公共利益,悠悠万事,惟此为大;便是弃寡人,弱官家,不谋求小团体的私利。公私须分明,大公而无私。
如同普世价值曾受到责难,将其扯到仅属西方社会独享,无视人类追求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等普遍适用的价值观念,对天下为公的美好理想也会遭受某些人的诟病、责难和冷漠。当某种思想理论或价值观念被推崇和灌输的时候,总能发现其背后的政治目的和意图;对普世价值的批判,对天下为公思想的冷漠也能从中发现政治上的原因。
如果说,西方国家在民主政治制度上先行一步,那么,在民主政治思想上,中华文明的历史贡献毫无逊色并不为迟。只是,先哲圣贤的思想往往被后世的政治所利用或被阉割,被曲解,被扼杀。天下为公的治世思想便是其中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