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腾飞
我和中国“民主派”不是一伙的。
中国“民主派”大多没我了解历史,特别是英美民主史,都以为“天赋人权”是指“政治选举权”。都错了!所以我和这类人不是一伙的。
不是指“民主选举权”,是指“人身自由权”。无论英国,还是美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都只给上等人民主,给下等人什么?自由!
看看林肯总统解放黑奴就明白了。黑奴不是因为政治上有了选票才变自由的,黑人的自由是从重获“自由谋生权、自由迁徙权”开始的,简称经济自由。政治上哪怕一时没选票,只要黑人获得经济自由,立刻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成了堂堂自由民!
英国、美国,都是发展在前、民主在后,经济发达之前没一个搞普选的,哪怕当年英国立了宪、美国建了国,在之后的200年左右都有基本的财产和纳税要求,只有尽了社会义务的上等纳税人才有民主权利,自身难保的穷人、文盲、家庭妇女、有色人种都无权选举。英国是1911年、美国是1964年,等到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壮大后才搞普选。
中国台湾、韩国、新加坡同样如此,二战后穷人居多时都不搞民主,只赋予穷人自由——自由谋生权和自由迁徙权,等到几十年后穷人变少、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普遍壮大,分别跻身成为亚洲四小龙后,才放手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