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刘汉特大涉黑犯罪集团的保护伞中,有一些什么样的人应该坚决清除,用法律予以严厉制裁呢?至少有四种人,或是保护伞中的“四只手”应该列为“除恶务尽”的范围。
第一种人,或是第一只手,刘汉集团 “黑金帝国”的“推手”。被坊间称为“资本大鳄”“矿业大亨”的刘汉,其控制的汉龙集团旗下拥有数十家子公司,横跨金融证券、能源电力等多个领域,资产高达数百亿元,曾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刘汉在短时间之内聚集如此巨大的财富,自然有着许多“推手”。据凉山州一名铅锌矿主向媒体称,2003年凉山州政府借整顿矿山之机,由市里主要领导现场指挥,逼着矿主签字,“自觉无条件”退出矿山;然后,凉山州政府将这些矿山拍卖给汉龙集团和宏达集团,汉龙再将矿山的部分股份高价卖给了一些大型国企。据知情人士介绍,2003年,刘汉又介入世界级大矿兰坪铅锌矿的开发。资料显示,宏达股份以自有资金1.53亿元,就控股了金鼎锌业,进而控制了价值过百亿的兰坪矿。此后数年,在川滇藏矿区,刘汉屡屡上演这种蛇吞象的惊人收购。
这背后的“推手”到底是谁?
第二种人,或是第二只手,刘汉集团“以黑护商”的“帮手”。 这里所说的“帮手”,是指一些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刘汉集团的违法犯罪置之不理、有案不查、压案不办,也就是放弃自己的职责不履行,该作为的不作为。有知情人士列举了一个细节,有一次,当地一个公安局刑警队下午召开全体会,要求每个干警都参加,很多人以生并出差等各种理由请假。但当天晚上刘汉请刑警队全队吃饭,酒店吃饭的桌子排了三十米长。大队长最后一个到,看到几乎所有人都到场,甚至连一年都没见到的人都出现了,当场就骂:“这群崽子。”1998年,刘汉的公司在绵阳市游仙区小岛村开发房地产,因拆迁补偿问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公司保安唐先兵等人将带头的村民熊伟乱刀捅死。此案一出,村民噤若寒蝉,房地产开发顺利推进。唐先兵归案后说,出事以后我毫发无损,胆子一下就大起来了,为了公司我什么事都敢做了,杀人也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