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两点的合理解释,就只能是赵金离出境为“公私兼顾”,如今赵金离死亡,单位因为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必须有所表现。或者该单位领导担心赵金离的死亡,会让单位更多不便让外人知道的事情浮出水面,因此需要超规格地安抚“一把手”的亲属。
另一方面,赵金离“因私出国”,却有运输、物流业人士相伴,是否与他的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身份有关?
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运输、物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局长对企业的经营具有不可小视的影响力,而企业行贿这类权势官员的事,在中国不算是新鲜事。因此,
拿工资的赵金离和平时有求于他的企业主一同出国旅游,不大可能不享受这些企业家的经济照顾,甚至在“习八条”出台,官员因公出国受到限制之后,这本来就是一起由企业赞助的官员“出国旅游”。
我相信,“最讲认真”的反腐机构要想让这一问题“水落石出”,是绝对不困难的,只要查一查该局及其主管部门——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官员近几年的出国(境)情况,看看他们每一次出国(境)的同伴都是些什么人,看看有没有辖内的管理对象,即知他们是不是真正的“因私出国”?
但无论是什么结果,身为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的赵金离,和辖内运输、物流业人士一起遇难,这在官、商之间,也算是真正结成了“生死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