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于此既会使战线拉长,案情复杂,又会使打黑变黑。这显然是个危险的因素,所以“三堂会审”之前,先要来个公检法“三长会审”。正如坊间所传,假如李庄配合,律师作有罪辩护如何;假如李庄不配合,律师作无罪辩护又如何。一切都在计划。 李庄案的进展可谓神速,被拘第二天宣布逮捕,接着媒体便给定罪,制造舆论,一周后提起公诉。似乎不久前中宣部还特别强调媒体在案件报道上不许存在“倾向性”,可见要看是什么需要了。既然可以按需宣传,自然也就可以按需审判。 司法就是政治,是政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单纯强调司法独立,强调司法程序是何等幼稚苍白。李庄就是,结果领教了没有独立于现实之外的法律。 李庄的错误源自自我误导,这是他被“铁案”的起点。他把中国误当成了美国,把自己误当成了德肖微茨,把龚刚模误当成了辛普森。自信与足够的狡黠并没有帮助他,反而把他推向了愚蠢的地沟。
李庄所犯最大的错误在于选择了为一个无信者辩护。他这次走了眼——一般的走眼都是如此,有过于自信的因素,有贪婪的因素,有钱与色的因素。 黑社会并非都是言而无信之人,有时甚至未必比政府官员更加言而无信。但要看是什么人,是什么档次的黑社会。 作为被告,龚刚模检举李庄,简直就像一个妓女检举嫖客不能勃起一样荒唐。如果重金聘请的律师不是为了减轻当事人的刑责又何必聘请?即便合谋出违法的手段也只是一种手段,拒绝实施也就是了。何必如抓到稻草一般,反戈一击? 我甚至都怀疑150万加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加免费嫖宿都是龚刚模兄弟的套儿,专为用做检举揭发。这样的“共同体”实在少见——或许黑社会很多。假若能捞他一命也算是李庄领刑客观上的作用吧。我们再看。 在美国——我没有贴金的意思,“爱国贼”们不要激动——,不会为辛普森修改司法程序,消减他应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