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已被“盖棺定论”,他注定不会成为一颗棺钉。他是个棘手人物,但也是个极小的人物,25天的流程与两年半的刑期与其说是重视,不如说是轻视。仿佛孙猴子再怎么折腾也跳不出佛祖的手心,何况李庄与孙猴子还有一个筋斗上的差距。上诉与否只是走不走手续,他已经被“铁案”了,李庄自己应该清楚。 最初知道李庄犯事还是从俞非龙先生那里,仿佛是他谈到北京律师如何如何,“话音未落”, 李庄就送上门来,正中他的下怀,于是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看,俞某人有先见之明吧? 不知俞先生现在哪里得意,反正博客中国是寻不到他了。还有点怀想,也有点坏想。被人殴了几下,不打招呼就走,连地盘铺盖也不要了。就这点儿生理与心理素质,还说自己是“行走江湖,快意恩仇的剑客”,逗死我了。这不是剑客,是溅客,溅了一地的溅客。好在他的名字也多,跑到别处或换个名字也好,比如“鱼即龙”,“无辜客”等等。
我也觉得这样背后说人实在不是君子所为,正应了俞先生对我的“小人”评价。没办法,小惯了,和本家李庄一样。 说李庄。李庄其实只是重庆反黑大业中的一个石子,正因摆在了要道上,所以必须清除。有律师还追究他与龚刚模谁该先审先判的程序问题,这是一种好莱坞式的看法。 解决李庄是对龚刚模团伙定罪审判的前提。近看是将事情简化速化,以实现领导“战略部署”的关键一步;远看则关乎整个打黑行动的成败与口碑;再向远看,他对未来黑社会成员的审判中律师的行为规范具有样板意义。 领导上的意思其实可以理解,就是反到一定阶段需要收兵,再反就会适得其反。重庆反黑有一个非常完美的开场,现在需要一个完美的结束,哪怕是在完美性上打些折扣也比由打黑变成抹黑的好。在公众心目中,重庆警察一直是打黑的英雄,威严正义,而刑讯逼供无疑会将事情扭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