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考验期间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假释结果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假释期间没有犯新罪、发现旧罪(如果是原判审而未判,或是自首发现的,可以再次假释)和违反前述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发生新罪、发现旧罪或者违犯规定,被撤销假释的,一般不得再次假释
撤销假释
由裁定假释的人民法院审查并裁定撤销假释,送达报请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原刑罚执行机关。
罪犯在逃的,可依据撤销假释裁定书进行追捕。
审判监督程序对假释的影响
维持原判决、裁定的,假释裁定继续有效。改变原判决、裁定的,假释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