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法院开庭审理。身背“贪官”女儿名分的我很想亲自见证我的父亲到底是不是一个对国家和人民财产进行侵犯的罪犯。但令我非常失望的是,检察方对爸爸的多项指控居然没有一个证人出庭,而且也没有任何来历不明的财产的证明。众所周知,这些年来,哪一个贪官的落马没有一项“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的罪名,但我的“贪官”爸爸居然就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我自己也是一个学法律的大四学生,现在省城一家法庭实习,对于基本的法律程序我是懂的。我希望能看到法律的尊严,无论我的父亲是不是真正的贪官我都能面对,前提是给以公正的、透明的审理!
我期待着每一个人都能沐浴到法律正义的光芒,不仅仅是对我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