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情况,进一步印证了妈妈的说法。侦办人员居然找到学校来,要我指认我家在省城买的私宅。我大吃一惊,反问:“我家什么时候在省城有了私宅?”这真莫名其妙,我在省城读大学四年,一次也没有外宿,每天都和同学住在一起,有私宅的话我怎么可能不回到我家的私宅去住?后来他们又说我个人户头上的5万元钱是受贿所得。这更加让我莫名其妙,这5万元是我从小到大收到家人和亲戚的压岁钱(其中我考上大学时爷爷奶奶一次就给了1万元)以及自己勤工俭学打工挣来的钱,何以一下子就变成了受贿款项?有哪一个贪官女儿受贿才是5万元的?我从高中开始就在餐厅里打工端盘子,大学期间更是和同学一起勤工俭学,没买一套好衣服高档化妆品,吃的也是学校食堂和路边小店,从来没有任何人想到我是一个“贪官”的女儿。学校老师和同学都说我是一个能吃苦的好学生。
就这样一个学生怎么可能手里握有受贿款呢?
“我总是相信党的领导的,你爸爸总有洗清沉冤的一天。终究是法治社会,屈打成招不能取代真正的事实!”身为省第九届党代表和全国优秀教师的妈妈非常激动,她说你爸爸一不打牌二不喝酒三不洗脚,每次应酬吃完饭就回家,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可能腐化堕落?
我不能不承认妈妈说的都是事实。人家说现在贪官的皮包里少不了几样东西:钞票和伟哥。但我多次翻看爸爸随身带的皮包,里面只有文件和笔记本。他车子的后备箱里,只有一个后备轮胎和一箱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