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简介:
1947年发生在
台湾
的"二二八事件",为台湾光复之后发生的大规模流血事件,也在台湾和中国现代史上写下了沉重的一页。二二八事件的导火线是1947年2月27日,台北市的一件私烟查缉血案。此事件触发2月28日台北市民的请愿、示威、罢工和罢市。同日,包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请愿市民遭驻署的卫兵攻击,事件因此由请愿转变而为对抗公署的政治性运动,进而激化为省籍、族群冲突。抗争与冲突在数日内蔓延全台湾,最终导致国军镇压。此事件中,造成许多台湾平民伤亡;而死亡人数有少于一千人至万余人的概估。
当时南京政府认为它是"颠覆政府"、"背叛国家"的暴乱事件。事件平反之过程:在台湾学术界最早尝试突破当局禁忌者是李筱峰。他于1985年写成硕士毕业论文《台湾战后初期的民意代表》(1986年2月由自立晚报出版社出版)。他在序言中说:"感谢宪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使我大胆地研究起‘敏感的"现代史,尤其是台湾现代史。"李的论文虽称不上十分成熟的"二·二八"学术研究,但却是打破坚冰的先遣队。他在研究战后初期民意代表的大前提下,介绍了"二·二八"事件中10位死亡及30位遭逮捕或通缉的民意代表的生平事迹,巧妙地打破了"二·二八"的禁忌。 1987年是一个转折点。2月13日,为纪念"二·二八"事件40周年,陈永兴等人发起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进会",组织同志走上街头,祭悼亡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