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现在,才告知不算,令我们措手不及。我们到哪里去弥补省级论文,而且还必须是2007年12与31日之前发表的论文?!除非让时间倒流!
就此事我们曾责问过省广播电视厅人事处的有关负责人,他们的答复是:他们因为接到了省人事厅于今年6月28号下发的 “吉人字[2008]76号”文件,即关于《2008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其中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著作论文及奖项确认的规定中指出: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论文,系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副刊、增刊、论文集等刊登的论文均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论文。
在这里,我们想知道的是,《北方传媒研究》不属于正式期刊,你们有没有提前告知?你们有没有告知哪个期刊是正式的?哪个是非正式的?你们有没有列入正式文件传达过?根本没有!
更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规定中还有:副刊、增刊、论文集等刊登的论文均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要求的论文。
但是,今年的评审中,论文集《地方广电媒体实务解析》却算为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省广播电视厅人事处的负责人解释说,这时由于他们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做了大量的工作,省人事厅的负责人才答应这个论文集算是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而不按论文集处理。这就更令我们百思不解:文件明明规定,论文集不能作为评审条件中的论文,只因为你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就允许算做正式期刊,难道这就不违背文件规定了??我们作为记者,觉得这样不仅不合理,也非常地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