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领导:
我们都是新闻单位即广播电视系统的编辑、记者。多年来,我们用自己的笔、版面、镜头、话筒和编制的节目,记录历史的步伐,反映大众的心声,弘扬社会正义,鞭挞丑恶现象。然而,现在我们自己却遭遇到了最不公正的待遇,因此,我们恳切希望您能出面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目前,全吉林省正在开展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工作。这次,我们广电系统规定:申报主任编辑、主任记者(副高)的,除了工作资历、专业技术资格等各方面都需达到一定条件外,还要求有一篇国家级论文、两篇省级论文,而且必须是于去年2007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的才有效。这样,我们广播电视系统的很多员工为了有资格申报今年的职称,都积极按照这个规定,发表了相应的论文。国家级论文,我们大多数投稿于《地方广电媒体实务解析》的论文集
,这是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编制的。省级论文我们则选定了《北方传媒研究》,这是由吉林省北方传媒研究中心、吉林省广播电视协会、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省电视台主办编制的。值得强调的是以往过去几年,凡是在这个《北方传媒研究》发表的论文都算为省级论文。这样,我们为了在去年年底之前完成论文发表规定的条数,大家都毫不忧虑地把自己创作的论文,投到了《北方传媒研究》编辑部。然而,在前不久,今年10月中旬的一天,省广播电视厅职称处突然告知我们凡是在《北方传媒研究》发表的论文 ,不算省级刊物,原因是《北方传媒研究》不是正式期刊。那么,我们不仅要问:第一,什么样的期刊是正式刊物?什么样的期刊是非正式刊物?你们作为上级部门为什么不提前告知?如果提前告知,我们绝不会往《北方传媒研究》投稿,我们会选择其它的期刊。第二,为什么往年在《北方传媒研究》发表的论文都算省级论文,今年就不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