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中央“接访”政策在长沙被扭曲;国务院禁止强拆禁令在长沙失效。这告诉人们,“长沙人民政府”严重背离人民!
浣铁军、刘志方等集体到长沙市信访局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尽管锦旗内容中含有对政府违法违规错误行为批评意见,但他们送锦旗本意只是为鞭策政府工作,朝良性方面改变。假如长沙市信访局官员是人民的好官员应该闻过则喜,善意接受民众批评。浣铁军、刘志方等行为合理合法,并没有什么法律不容许市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即使批评官员、监督官员,只要不存在蓄意诬陷,也是公民应有权利,并不违法违规。只是浣铁军、刘志方等可能没有想到,他们会因赠送锦旗被刑拘。他们更没有想到因给长沙市信访局送锦旗,就构成“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送锦旗究竟违反了哪一家王法?是违反了国法还是违反了长沙市哪一官员的“私法”?如此人们不难理解长沙市是如何违法暴力拆迁的,不难理解长沙市信访局是如何虐待“
访民”的?笔者要追问一句,送具有批评内容锦旗就构成“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如果是送表扬的锦旗也会是“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吗?送批评的锦旗就违法是犯哪家强盗王法?长沙市官员真的是老虎屁股摸不得?是谁养成了官员听不得批评的声音?稍具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长沙市相关官员违法犯罪了,他们是蓄意捏造罪名,诬陷浣铁军、刘志方等市民。对此,谁该承担“诬陷”浣铁军、刘志方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