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家看老人将犯法作用多大?
据媒体报道,近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子女“常回家看看”已写入修正草案。也就是说,这部法律一旦通过生效,晚辈如果不常回家看老人将受到法律追究。
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闻名于世的中国,诞生这样一个条例,笔者在感到欣慰的同时,也感到无比的悲哀。欣慰的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来关照老人,老人们有可能从此不再晚景凄凉;悲哀的是,本属人伦家事,却非得动用法律来干涉了。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笔者认识的一对八旬教师夫妇,当年引为自豪的是培养了两个大学生儿子,一个儿子后来定居美国,一个儿子定居澳大利亚,现在单位上的年轻工作人员,都以为这对老夫妻没有后人,只看到他们在院子里相依为命的身影。这对老夫妻对笔者感叹说,含辛茹苦,没想到给美国和澳大利亚养育了后代。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有的老人死在家中多日无人知晓,有的老人为端一口水而倒在地上半天不能动弹。身为长辈,谁都愿意自己的后代有出息,工作顺利,能忍受的苦都能咽下,唯独这孤独之苦却不是能咽下的。随着年岁增高,这种亲情依恋更加强烈。国家准备出台这样的法规,足见现状已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每个人都要老去,如果看到这样的晚景,那么青壮年时艰苦奋斗为孩子的意义又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