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周益明等6人的刑事责任。”但辩方则认为,“明伦集团以大股东身份入主明星电力,周益明担任明星电力董事长,存在违规拆借挪用巨额资金行为,但不属于合同诈骗。” “按照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合同诈骗行为,将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周益明的合同诈骗罪罪名成立,法院不仅可判处他无期徒刑,而且其全部财产都有被没收的可能。”参加庭审的一名法官告诉《IT时代周刊》记者。此案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例以“合同诈骗罪”起诉的高管案件。 有学者认为:“较低的犯罪成本,引得资本玩家‘前仆后继’地掏空上市公司。一旦将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的‘合同诈骗罪’引入明星电力案的审理,将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悬起一把‘达摩克利斯剑’,从而极大地改变当前对资本市场犯罪打击不力的现状。
” 谁之过
周益明的确是一个资本运作高手,但他的骗术并不高明!令人震惊的是,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人对周的“包容”和“帮助”,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以及国有股东代表收受贿赂,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曾因违规受到过多次警告处分。不可思议的是,这样一个靠炮制虚假审计报告生存的会计师事务所,却多年来相安无事。据公安机关查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年内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多达5000份! 其实,揭穿周益明的骗术并不难。既然明伦集团自诩有27亿元总资产,那么总应该有数据做支撑吧。只要到当地工商部门查一下注册资金、到税务部门查一下交纳的税收,他的本来面目便会昭然若揭。据案发后的审计,2002年底明伦集团总负债已高达2.8亿元,净资产为负647万元。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在股权转让前,遂宁市曾组织考察团专赴深圳市考察明伦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