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益明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他对资本运作有着天生的敏感性,十七八岁便进入电子行业,为自己资本的原始积累作了铺垫。23岁时就已经是千万富翁。2005年,他以9.8亿元身价跻身2005《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成为深圳最年轻的上榜富豪。 周的锒铛入狱,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思考,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 明星电力是四川遂宁市380万人口水、电、气的主要供应商。2002年8月,得知明星电力欲转让28.14%的国有股,价值为3.8亿元,周益明对这块资产状况良好的“肥肉”垂涎欲滴,并立即着手成立深圳市明伦集团与遂宁接洽。不过,周徒有一件华丽的外套,口袋里却掏不出几个钱,因为他当时的净资产为负数,收购明星电力股份理论上没有可能。 不过周益明并没有就此罢手,为了达到收购资格,他又开始构思一些歪点子。他先以10万元买来深圳某公司,用800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反复倒账,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金3亿元,直到2002年12月,明伦集团才正式完成工商注册。
2003年3月,周找到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托人打通关系,要求将公司净资产“做”到10亿元以上。在拿到公司资料的第2天,这家事务所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就伪造出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而事实上,临时造就的明伦集团中的核心企业明伦光电,纳税额仅为3145元,纳税最少的一家公司仅为200元。在收购明星电力前,明伦集团负债高达7000余万元。 一个负债累累的钻营的企业家,一夜之间包装成身价27亿元的亿万富翁,他为此的付出,仅仅是给了会计师事务所11万元业务费。 为了完成收购,他又开始打银行的主意。而按证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银行贷款是不能用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这时,他开始游走于银行高管之间,并以送郭某两台小轿车、一栋别墅的允诺,以及帮助韩某增加银行存款业绩的许愿,钓到了两条大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