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普鲁塔克曾经提出的问题:如果忒修斯的船上的木头因陈旧或者损坏被逐渐替换,比如总共有700块木头,每天更换一块木头,直到所有的木头都不是原来的木头,也就是700天(也就是两年)之后,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因此这类问题现在被称作“忒修斯之船”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古老的问题,可以追溯到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后来的大哲学家还有霍布斯和洛克也讨论过。其中最有意思的是霍布斯,他说要是700块杯换下来的旧木头按照原样重新组装起来,那么那艘才是真正的忒修斯之船呢?
当今已经把这个问题当作一个经典的悖论讨论,不同见解的哲学家都会给出见仁见智的解答,但是解答的本质有一个共同的谬误,那就是都是笼统的整体刨解问题,就是囫囵吞枣或者牝牡蛎黄,没有深入其本质,没有将共性和个性抽象出来进行比较和刨析。
任何一个物质实体,不论是忒修斯之船,还是祖父的斧头,还是希波吕忒的金腰带还是你,还是你家养的猫,还是辽宁号,还是你祖母传给你的祖母绿手镯,都是一样的本质,那都是由两个部分构成,”质“ 和 ”神“ 构成,也许可以类比马克思的”物质“和”意识“去理解,但是我觉得应该跟老马的东西还是有差别。”质“就是物质,构成物体的实质,有形或者无形,具有标识性,但是易于变化,可以复制;”神“ 是完全无形的东西,是构成实体的最本质的东西,也是最不异变化的部分,是绝对标识性的,也可以说是难以言状的,或者只可意会的东西,不能轻易语言表达,不能简单拍照,是人类大脑中独特识别的,比如 眼神,精神,气质,形象(抽象的),感觉等。世间万物不论何种特别,不论大小都是由这两部分构成,当然也不论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