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似乎是古代欧洲与现代西方的驿站,如果没有罗马帝国的征服,或许不会有作为文化融合体的西方的产生。
但是这个时候仍然没有“西方”的观念,“西方”还有待于罗马帝国以及西罗马帝国的崩溃。公元四世纪一百年间,罗马帝国由于君士坦丁大帝力主的靠向东方的新的都城的建起,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个帝国,即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基督教也随之分裂为为天主教和东正教,他们都竭力宣称自身的“公”“正”性。476年,来自北方的日耳曼蛮族第三次洗劫了罗马城以后,西罗马帝国崩溃,历史再次上演野蛮与文明征服与反向征服的好戏,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所建立的一些游牧与海盗民族国家和部落最终都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800年,查理曼帝国分解,按照日耳曼人的风俗,查理曼的三个孙子分封了帝国,这就是现在欧洲大陆三个主要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北部的雏形,大约在12世纪,欧洲产生了诸多的民族国家,这些民族国家也经历了从封建到君主专制的转变。有意思的是,这些民族国家存在着教权与王权的二元张力(有意思的是,17世纪的英国宗教改革的直接动因是风流皇帝亨利八世同罗马教宗的离婚争执),这是因为西罗马帝国崩溃后,基督教宣称自己是精神罗马帝国的天然继承者(后来德国人就顶起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大帽子,严重影响了德国民族国家的)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一种制衡,就像封建社会国王与封建主与贵族议会之间的制衡一样,这使得尽管真的有所谓“黑暗时代”(实际上,恩格斯的这个提法粗鄙,并不是从476-1453年,欧洲神学统治大约也只是宗教裁判所存在的13、14世纪的二三百年),民族国家时代的欧洲尚保有古希腊罗马民主制的遗风,这一传承在十八世纪成为所谓西方文化的核心机制,就像罗马法、日耳曼人的秩序意识成为西方文化的法律至上的精神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