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宏斌认为,雷洋的身份和程树良、陆德明没法比,人家一个是正牌大学的教授,一个是顶级大学的经济学院院长。照样是一个死,一个身败名裂。
这篇文章透露的一点是,嫖娼是一个一旦发现即可能身败名裂的行为,后果相当严重。因此,就有人会在情急之下做出拚死一博的不理智举动,造成个人的生命悲剧。
如果我们顺着问题继续向上梳理,会发现这样一个问题:
为什么一旦嫖娼行为被警方抓获就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身败名裂呢?
分析从雷洋到程树良以及其他已经发生的嫖娼致死案,感觉这些人是死在了警察的抓嫖方式上:即警察在现场发现了疑似嫖娼者,就立刻带往警局,扣人罚款甚至临时羁押。
警方的这种处置方式,导致当事人的行程和时间安排立刻被强行中断了,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嫖娼行为将被亲属或周边友人立刻发现并扩散开来。
可以想见的受辱及其他连带损失,导致了当事人对事件后果的巨大恐慌,以致拼命挣脱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这就不禁让我联想起交通执法来,你的汽车路边乱停被贴条了(即被现场拍照取证了),不用立刻抓你进局子,你也得自觉交罚款被扣分。
为什么治安警察不能像交通警察一样,现场取证、登记身份证和电话,然后开处罚单,并要求当事人在一周内或一定时限内到公安局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