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代表实行直选和竞选,进行差额选举,允许非党参选,允许民间自报候选人参选。候选人的提名需经过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和祖国阵线的3轮无记名投票,候选人的简历和财产等均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候选人需与选民直接对话,接受选民质询,并陈述行动计划,最后再通过最高超过30%的差额直选。
国会代表选举实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国会有权(包括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进行“信任投票”,有权罢免领导人。投票场面向全国现场直播。
实行中央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的差额选举和信息公开化。党的最高领导人,总书记有两名后选人角逐后,实行差额选举产生。选举前,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所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家庭地址、电话等向全社会公开,便于党员干部和群众直接监督。省委书记及所有省级干部均需有10%差额比例,在全省干部大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允许党员干部自荐参选党政群团领导职务。允许党内的派系竞争,党员干部可以发出不同声音,也接纳不同立场观念的人进入国会。
在反腐举措上,越南自2012年3月16日开始,中央、各省市和各县机关、公立事业单位、政治社会组织以及军队和公安系统的副科长和相当于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必须公开申报财产,国营经济集团、总公司和公司董事会和经理领导成员也不例外。内容包括个人收入、家庭收入、房地产、海外资产、个人帐户等等。
越南的民主改革,基本实现了党内民主,也为民主政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基本实现了司法独立,避免“党大于法”。越南前总理潘文凯在任时甚至宣称,越南未来将建设成为一个美国式的民主国家。这意味着老牌社会主义越南正在走一条不同于过去也不同于现在的道路,既不是我们所理解的老路也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邪路,而是一条利国利民利子孙的转型之路,也是一条被全人类文明社会所公认的普世之路光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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