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感叹的是,在广东打工的刘汉黄多次讨要伤残补偿未果,将不肯支付补偿金的东莞展明五金制品厂两台湾高管杀死,如果他生在革命年代,是不是会成为人人景仰的英雄呢?生不逢时,有什么办法!好人坏人穿越时空后竟然可以颠倒。哎。良民岂好杀乎,逼不得已也!
无论什么结果,无良的台湾老板都看不见了,留着无数用不完的金钱,到地狱去后悔吧。杀人偿命是必然的,只是刘汉黄的死到底有没有价值,给我们什么警醒?
如果一个社会制度不能保障大多数人的应有权利,如果国家机构沦为少数人对抗民众的工具,那么,迟早有一天会发生以革命的名义大规模施以革命的暴力,到时被众多“刘汉黄”革命的不良高管又向谁去讨一个说法呢?刘汉黄的事件只能说明一个迹象或者预兆,聪明的统治者是否考虑过要防范于未然,满足一下底层民众的一般诉求,让法律也能为民所用。
在钱之外的领域,同样会有庶民和权贵的需求冲突。比如人对性的诉求。食色性也,人之大欲存焉!从古到今,莫有不好色者。孔子如此大德的人,也毫不隐讳这是人的天性。
所以,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无论是外国人还是日本人,无论加入美国的民主党还是加入台湾民进党的人,在贪财好色这一点上,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实现的手段上,就花样繁多了。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男女之防是非常严格的。古代之所以说封建,是因为男女之防在礼教上占有很重的分量。让人疑惑不解的是,保守的封建社会在对待食色的途径上却灵活开放得不得了。老婆可以讨N个,妓院是合法公开的,只要有钱,谁都可以上妓院去解决性需要。而现代社会做得泛滥,许多国家却没有公开承认的勇气。两相比较,也不知是倒退了还是进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