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纳粹党,就不能不谈及作为德国二十世纪初的主要政治思潮与运动的纳粹主义。纳粹主义(Nazism),意译是“国家社会主义”或“民族社会主义”。但纳粹主义并非是一个严格定义的意识形态,而是一些政治观点的集合:极端爱国主义、种族主义、极权主义、反犹太主义,与限制宗教自由。
至1932年,由阿道夫 ·希特勒领导的纳粹主义运动先锋德国国家社会工人党(简称纳粹党),从1925的2.7万人,短短7年增至140人。从而使纳粹党由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党一跃成为国会内第一大政党。在1932的国会选举中,该党议席从12席增至230席。1932年11月,在德国民众和议会的普遍呼声中,希特勒被任命为总理,并于次年上台执政,纳粹党也成为执政党。
希特勒上任伊始,就对德国人民宣布要“拯救德意志的农民,维持给养和生存基础!拯救德意志的工人,向失业展开一场大规模的全面进攻!” 从这个目标出发,希特勒主张“反对自由主义”,不赞成“自由贸易”和企业主的自由主动精神与竞争原则,不赞成市场经济调控的自由价格和工资原则,由国家权威控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