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处于有罪公民的地位。而那些实际生活和网络上的“锄奸队”却只是凭自己好恶,随便对跟自己意见不一样的人定罪为“汉奸”,不仅大肆进行人身攻击,而且将这种攻击付诸实施,直接对他人进行殴打甚至死亡威胁。我们知道所谓“汉奸”根据字典解释,“汉奸”意指投靠侵略者通敌卖国,或者引诱异族侵略中国之人。可见,“汉奸”属于行为犯,而且是一旦罪证成立将适用“叛国罪”的重罪,这样的重罪岂是个人能随便给他人定谳的?如果这条底线被突破,则整个社会存在的根基将因此动摇,国家不成为国家,政府信用破产。这点,我们中国人是有惨痛教训的。
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红卫兵,就是这种我想骂谁就是谁我想对谁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典型。
红卫兵从1966年5、6月兴起到该年的12月可以说是其初期。此时期的特征是以干部子弟为主的老红卫兵,以血统论为旗帜,破四旧,打砸烧杀的时期。文革深入后,老红卫兵的作为已严重妨碍了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的布置,于是中央文革小组转而扶植大多出身平民的造反派红卫兵,极大地冲击了各地的党政系统,在这个过程中,造反派红卫兵成为主流,老红卫兵赖以维持的血统论甚至遭到批判,12月间,老红卫兵成立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联动)发起反扑,随即遭到镇压,到1967年1月老红卫兵彻底瓦解。可到1967年7月23日,“文攻武卫”口号登在《文汇报》上之后,红卫兵运动再次掀起高潮。所谓“文斗”就是由自己给对方定罪,什么“走资派”、什么“黑帮分子”、“什么反动学术权威”……跟现在的网上“锄奸队”一样,他们看谁不顺眼,就将谁戴上这样的黑帽——红卫兵揪出了“黑帮”,不仅口诛笔伐,而且仿效毛泽东在《湖南农*动考察报告》中列举贫雇农斗争土豪劣绅的做法,一边高呼“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一边强迫“黑帮分子”头戴高帽,脸上涂上乌鸦,脖子上挂一个“我是黑帮分子”的牌子游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