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将享有公费医疗报销权的医院完全放开,使医疗服务的主要对象公费医疗者拥有医疗消费的选择权,即使是在当前医疗服务供给不变的情况下,也会带来各家医院一定程度的竞争。尤其会促进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参与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这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个别大医院的暴利程度和垄断水平,使乱收费乱收红包大吃回扣的现象有所缓解。对于这种放开,社保部门主要担心的是会不会导致医疗费报销的失控,即一些医院为争夺患者违规开具发票,给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大开绿灯。实际上,这种担心并不成立。一方面,相当程度的医疗服务市场竞争会大大降低医疗服务的收费价格,这对公费医疗总的费用支出是一种减少;另一方面,问题的关键在强化公费报销的监督与管理,不管理或者管理跟不上,就是目前这种定点医院模式,照样严重存在违规报销医疗费的问题。
公费医疗市场放开之后,相关部门定期抽查,严格监督,一旦发现某医疗机构存在违规现象,立即予以严肃处理,将其从公费医疗服务机构名单中除名。由于违规给医院带来的风险远大于其获得的收益,将会有效遏制这类现象的蔓延。笔者相信,只要强化管理,公费医疗报销方面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绝不能因噎废食,将引入竞争、开放医疗服务市场这一最为重要的治本措施,排除在解决问题的办法之外。
 
备注:
[1]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8月版,第1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