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拥军
医院作为服务性企业,其收费的任意性达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可以将一个出厂价只有10余元的药品以120元的价格卖个消费者;滥开药、滥检查,不仅使得国家与企业承担的医药费成倍增加,也使得广大职工与农民看不起病,不敢进医院。这种情况竟然长期得不到解决,政府虽采取医药分离、限制药价、强调医德医风等多种手段应对之,但目前看来尚未破题,离根本遏制还有大量工作要作,离根本解决还差得很远。
涨价,是国有医院因为享有医疗资源、国家或企业医疗经费投入、公费医疗市场准入等多项垄断权力,在医疗服务市场供求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必然采取的作法。对于高度垄断的企业来说,它没有增加供给和降低成本的内在动力,最有效的提高经济效益的办法就是涨价,即提高药品与医疗服务的收费。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治疗检查费用较低(实际上,现在这两个方面的价格已经不低),医院主要依靠药品差价平衡收入的做法,即所谓以药养医,延伸到今天,医疗服务的涨价便主要表现在滥开药、滥检查、滥设名目收费,以及医院和医生的灰色收入(回扣红包)上。
这种情况在过去没有发生,是因为国有医院长期依靠政府和企业的福利经费支撑。企业和各级政府对医院实行经费亏空弥补,医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受计划控制。医药进货由国营医药公司独家提供,价格各地统一,医院没有选择的权力。由于没有经营责任,医院的主要任务是救死扶伤,提供尽可能好的令职工群众满意的医疗服务。出现收不抵支,一般由财政拨款予以解决。在这样的条件下,医院没有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动机,因为不需要。多收少收都是国家的,与医务人员和医院管理者无关。医院也没有乱涨价乱收费的权力,医药公司独家经营统一定价,使医院没有选择进药渠道和进药价格的自主权;国家医疗收费统一定价,使医院没有自主决定服务价格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