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国家和企业对医院经费投入的减少,国有医院的经营责任不断增加。今天,任何一家医院若不增加收入就无法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员工工资,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甚至无法生存。随着医药流通体制的改革,医院增加收入的条件与改善经营的机会大大增加。在政府和企业减轻财务负担,减少医疗经费投入,希望医院有造血功能的思想指导下,扩大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把医院推向市场的改革,就同其他国有企业的放权改革一样开始了。
由于国有医院的垄断性,多渠道进药的结果,催生了医药生产与流通企业为扩大医药的销售量竞相给医院回扣等现象的发生。为了使这种回扣尽可能高尽可能多,各医药生产和销售企业当然不会放过提价这一最简单最划算的方法。伴随着医药销售回扣竞争的加剧,医药价格也就愈来愈高,愈来愈离谱,以至出现了所谓10元的出厂价,100元药品销售价的情况。对于高度垄断的国有医院来说,药品价格再高,对医院的经营都没有影响,不愁药品销售不出去,不愁没有顾客。而高价格下的高回扣,又能给管理者个人及医院小集体带来不菲的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由于国有医院长期以来的福利性质,各级政府和企业对所属医院一般并没有太多的盈利或上缴要求,只不过希望一年比一年减少医疗经费拨款,或者将经费拨款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上。因而对医院的收入和成本很少严格的核算与控制,加上国有企业管理固有的鞭打快牛政策,国有医院在收支相抵略有盈余之后,并没有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的动力。医药的高回扣和医疗服务的高收费,除部分进入医院的钱袋,变成了设备投资和改善职工福利的资金外,绝大部分变成了相关人员的灰色收入。随着这种灰色收入日益增多,日益成为惯例,其进一步的发展,就是拿这种回扣的人愈来愈多。从药品采购人员到采购主管,从主管副院长到医院院长,现已普遍发展到门诊医生和有开处方权的医生等,一切可能影响药品采购品种与采购数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