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旗帜鲜明的捍卫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个人利益,旗帜鲜明的捍卫民主制度——换言之,真正能拯救中国的爱国主义不是民族主义,而是从爱人出发的人本主义的爱国主义。
我们讲爱国主义必须以爱人为其底色。一个国家是什么?是由无数国民构成的集合体,没有国民,国将不国。一如我们谈论一个人,就必然要谈到人是由不同的肌体器官组织构成一样。国家并不是什么“空中楼阁”,它无非是由处于特定法律和政治关系中的个人组成的实体。你爱国,就同时爱她的国民,甚至要爱她的国民甚于爱国。不爱国民的爱国,那是空爱、假爱;只有把爱人看得比爱国重要的人,才是真正的爱国者。爱人,首先是捍卫人的合法权利,政治上捍卫人的选举、信仰、言论、迁徙等自由和权利,经济上捍卫人的社会福利、人的生存发展权等。所以,这种爱人不是爱皇帝、爱国王、爱领袖,而是对国民的爱。对此,五四时代的思想家傅斯年是这样说的:“爱国有时不够,还须爱人。爱国有时失于空洞,虽然并不一定如此。至于爱人,却是步步着实。”
我们欣慰地看到,在中国,那种从空洞的、有民族主义色彩的爱国正在被具体的、有人本主义色彩的爱人观念所取代。比如对国人马航失联客机乘客的关心,以及对最近在香港在大街上便溺的小孩等等同情,都是这方面的例子。
但是,我们也应该指出,仅仅从抽象的爱国到具体的爱人还是不够的。因为爱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爱有差等,而另一种则是爱无差等,因而也还需要对爱人做进一步的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