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中国至今没有证据法,什么是证据,怎样的证据合法,什么样的证据需要排除,没有标准。往往是越是是形式上完整的证据反而可能是伪造或者当事人争议巨大,怎么认定事实,也就是怎么认定证据合法有证明力,法官享有巨大的裁量权力。
在经过痛苦的思考固定了查明的事实后就是如何适用法律。中国法律一直处于修改之中,民法、行政法、刑法及其解释纷繁复杂,互相冲突。即使对同样的案件,最高法院也有不同的案例。到底怎么适用法律对案件进行判决,对法官来说并不容易。
再者,法官,中国的法官得上级并不只是法律,有庭长、副院长、院长,还有能影响法院的各权力机关和部门。
任何一个法官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也有诸多家庭角色:儿女、父母、姐弟兄妹,同学战友。他们有自己的七情六欲,有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在没有证据法,收入不高,社会地位不高的情况下,每年要审结几百个案子,还要对每一个经手的案件终生负责。
有法官因数年前以自己名义办理、书记员办理的调解案件被抄家,被判有期徒刑。
法官在超负荷的身体劳顿、精神疲惫、灵魂挣扎(如果有灵魂)中维护着社会的最后防线。
每出现一个冤假错案,舆论哗然,追责、谴责之声铺天盖地,唯独法官不敢出声,法院也不敢正面回应!
我曾经数次问过法官,为什么法官受了如此大的压力、误解,为啥不敢回应,他们无一不做同样的回答:谁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