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最近台湾的“立法院”才完成对大法官提名人的听证,其中不少大法官候选人表明支持修改民法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甚至有大法官候选人直接指定《同性伴侣法》不是真正的平等。提案的“立法委员”感到乐观也不是没有理由的:首先是许多明白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法委员”在年初的“大选”中失利,而蔡英文政府对同性婚姻的支持程度也是前几任“政府”所未见的。从这些情况来看,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台湾很可能成为事实。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总统府”与“立法院”都是“友同”(即对同性友好)的情况,也可能是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的机会。这次过不了,下次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