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这个字眼,在我的概念中,存在国外的较多。然后,慢慢的扩张到我们中国。可没想到,近日得到消息说,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作为正常性取向的我而言,虽然不赞同同性相恋,但如果他们幸福,那我真心的祝福他们。
庆祝台湾同性恋合法化的伙计们!
台湾何以成为亚洲地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前沿?有一个人争取了31年!
在同性恋不被看好的时代,要为自己争取幸福,是件多么让人沮丧的事。
2013年3月,台湾男同志祁家威与男伴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无情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
此后,祁家威与台北市政府共同提出释宪。司法院大法官在今年2月10日发布新闻稿宣布在3月24日就此案于司法院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
而早在1986年,祁家威就第一次申请与同性伴侣结婚,他来到台北地方法院公证处请求与伴侣公证结婚,遭到拒绝。他转而向立法院请愿,立法院以正式公文回应:“同性恋者为少数之变态,纯为满足情欲者,违背社会善良风俗”为由拒绝。而事实上,台湾在1985年就将同性性行为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