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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强:莱芜小记
作者:
公民杨金柱
刘志强:莱芜小记
莱芜的案子定在 4月8日开庭。根据家属和律师团队的要求,我于5日晚赶到莱芜。其实一整天一直关注着靖江“王全章律师被拘事件”,只可惜分身无术,不能前往。刚下飞机接到刘金滨短信,问是否愿意参加联署签名,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回复同意(后来刘说把我漏掉了)。夜里杨金柱和助理王海军也赶到了莱芜。还讨论着如果王全章律师不能获释,明天如何发声明,如何组队去江苏省高院抗议的事情。
半夜里,得到消息王全章自由了。最高兴的可能是莱芜案的家属,可以长出一口气,说:这样你们就可以安心准备这个案子了。其实,王全章律师事件折射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最高司法当局有无法律解释权、如何解释法律、解释与创制法律的界线等问题。我曾专门写了一篇叫作《法治的灾难》的文章,专门批判所谓的司法解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d98ff000101alf7.html
)。在莱芜的律师也讨论到这个问题,大家觉得应该就最高司法当局“出格”的法律解释问题好好磕一下。
6日下午,除为王全章事件远赴靖江的张磊(青石律师)外,杨金柱、陈光武、朱明勇、王甫、王兴都赶到了。
据说由于我们这群死磕派律师的到来,让莱芜司法机关很是考虑了一番,费劲准备了一番:原打算春节前开庭,延后到现在;检察院亲自出动调查取证,一次次地补充证据;公诉人也增加了两名,据说还有莱芜市检察院公诉处的领导也亲自空降到莱城区检察院了,并且办理好了各种的任命手续。看来死磕派律师名声真不好啊,走到哪里给哪里的司法机关增添麻烦,但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律回归本位,让司法行为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当然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