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界关注的南京一副教授组织“换妻案”今日上午9时将在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2名多次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犯有“聚众淫乱罪”。这也是近10年来该罪名首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且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参与者人数空前最多的一例。
现在大家的焦点聚集在,他构成构不成犯罪;如果说他有罪,侵犯不侵犯他的所谓人权。还有人从道德与法律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总之,大家对这个事情众说纷纭,一时让人眼花缭乱。
但是,从直觉上来看,或者从我现有的判断能力来看,这种所谓的换妻游戏,是不能接受的。道德上说不通,伦理上说不通,社会认知上也说不通。至于有罪还是没罪,我个人看法有三点(以下我全部按正宗的妻子说事,情人和临时的女朋友不算):
一是所换妻子是不是被强迫的。如果受到强制或者受到威胁,就有了强奸的嫌疑。当然,有的可能并没有采取强制手段,但是有诱骗的成分,这也要弄清。
二是在所换的妻子中,有没有精神有问题的,比如不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也就是有没有行为能力。
三是在所换的妻子或者丈夫中,有没有明知有性病和传染病,而不告知他人的情况。
我想至少如果有这么三点情况中的一个,就可以判定是超越道德行为的犯罪活动。
当然,我理解中的换妻游戏应该是一对一的,也就是很私人化的行动。如果,几对夫妻在一个住所,同时玩换妻游戏,就可能是“聚众淫乱”了。对此,李银河专家有她自己的说法。但是,我想大部分人很难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