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周末》等媒体深度报道了打工仔阿星5年来一直努力挣扎不加入“砍手党”却最终还是杀了人的事件,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些才20岁上下的年轻人,缺乏法制和道德教育,在都市中竟然游手好闲,拉帮结派,沦为“砍手党”,真是触目惊心!
    据媒体报道,“砍手党”是这样形成的。去年年末,深圳宝安区连续发生了以砍手砍脚为犯罪特征的抢劫事件。当时引起公众震惊的是2004年12月17日夜的抢劫事件,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人许国亮等17人,在抢手机时砍掉了受害人的右手。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4年就有40余名温江村青年被深圳、东莞、佛山、汕头、云浮等地警方抓捕。所有这些人都是小学未毕业,就辍学打工。但因学历极低,很难找工作,即使找到工资也极低。已在深圳活动数年的“砍手党”便把这些年轻人拉入犯罪组织,几年下来,抢劫渐渐成了该村年轻人到广东“淘金”的主业。
这次杀人的阿星是个高个子、长发、牛仔裤,帅气的脸,更像一个城里男孩。他和在深圳抢劫“犯事”的一些同村人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但没有像他们那样去“混黑社会”,而是做了一名辛苦的打工者。
从15岁到19岁,阿星一直在东莞一家工厂的重复劳作中度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个小时。除了春节可以休息六七天外,整年只能休息一两天。但即便这样,一个月的工资也只有3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