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教授打老人恐属自诉案件
在暴打西安市民李建利的罪犯落网之后,网上也出现了要求公权力介入北航副教授韩德强在示威游行时打老人耳光的事件。这两个事情虽然同为使用暴力,但在性质上究有些不同。从起因说,前者是犯罪分子无缘无故殴打日系车主李建利,纯属寻衅滋事;后者是先有口角之争,然后再有韩教授打耳光之事。从后果说,前者以危险手段致人重伤,而后者仅为皮肉之痛,连轻伤都算不上。虽然韩教授的行为已犯法律,但在受害人自己不起诉的情况下,公权力很难介入。
韩教授已承认打人,但从法律证据而言,如果提起诉公诉,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比如,老人的年龄是否已经超过七十岁(殴打七十岁以上老人是提起公诉的一个要件),老人受伤害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这需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在老人自己不向公安部门提出诉求之前,公权力实际上很难介入。即使老人提起诉讼,就目前情节来看,还是作为民间纠纷案件处理的可能性较大。
作为教授,在发生意见观点冲突的时候采取侵犯公民人身的行为,显然过分,需要进行严肃批评,但是公权力的介入与否,还是要按照法律,根据事情本身的起因和后果来妥善处理。如果老人自己不到场,政府机关根本无法确定韩教授的行为是否已经触犯刑法还只是一般民事纠纷,即使要给个“说法”都很难。至于韩教授打了人,不认错,还是个认识问题。不能根据他“不认错”的态度来“绳之以法”。用法制精神来对待和处理我们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和观念冲突,应该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一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