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不良营销”惩处机制。一是将法律、法律不能确认为非法但失德的营销行为,界定为“不良营销”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将“不良营销”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公示,警示人们注意。三是纳入信用惩戒范畴,将有“不良营销”行为的经营主体、自然人记入企业及个人信用受限的“不良信息”公示系统。
政府建立老年人管理机构,网点设到社区。“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提倡小家庭要以“孝”字当先的同时,社会大家庭更应该遵循孝道。空巢老人年轻时为社会做出了贡献,社会理应把爱回馈给他们,甚至给予更多的关爱。所以,政府要建立专门的老人管理机构,以多种方式、渠道解决老人关爱缺失问题,以“公孝”为他们解决具体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