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仁宇在1964年10月16日核试验现场
1964年8月,我国第一颗原子弹(代号“596”)完成了临界安全试验和所有的零部件加工任务,并在221基地组装成功后,具备了前往新疆核试验基地进行正式试验的条件。
此时,我被任命为国家首次核试验第九作业队内球组组长。内球组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保证“596”核心部件——内球运输、组装的临界安全;二是把中子源放到应该放置的部位上。
1964年9月的一天,为了减少内球运输过程中的震动可能带来的损害,我们将内球放在一个充满氩气的鸟笼状金属容器中,该容器又被8根硬弹簧吊在一个木框架子中间。临运输前,有人提出,高空和地面的温度存在较大的差异,或许会影响内球,建议将这个木框架子放置在一个装满棉被的大木箱中。最终,该建议得到采纳。这样做一是为了在运输过程中减震,二是保证内球的温度不发生大的变化。这样的防护可以说是十分保险了。
不久,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我和221厂保卫、运输人员一道,登上了从221基地去往西宁机场的专列。中途还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在火车到达西宁货运火车站的一个岔道上时,停了下来。在这里,我们一待就是两天。至于为什么停留,没人告诉我们,而我们出于已深深扎根脑中的“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的保密意识,也一直没开口问过。停留期间,有人专门给我们送来水和食物,但我们所在的火车厢里,床位数比人数少,我们只能轮流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