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魏的辩护律师胡娟则解释说,精斑并非是本案中认定强奸罪的唯一证据,也不是认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她强调,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一人既遂,全体即遂。”
谁说了谎?
2月19日晚上9点左右,在张伟陪同下,杨某某在海淀区东升派出所报了案。杨某某在报案时警方做的笔录中称,“李双江的儿子李某某和他的四个朋友轮奸了我。”
而在2月21日凌晨4时30分至7时29分警方对李某某的第一次讯问中,李某某的供述显示,他自称被传唤是“因为我和朋友一起嫖娼了”。5名被告人的供述均称,在与杨某某发生关系后,杨就在酒店房间内拿到了大魏给的1500、李某某给的500元,共计2000元的“嫖资”。
但杨某某在2月19日晚间报案时并未对警方提及收钱的情节,2月26日她接受警方询问时称,“我自己打车回家下车给钱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包里多了几百元钱,不是三百元就是四百元钱,具体多少我不知道,这些钱可能是不知什么时候他们放进我包里的”,但她同时否认这个钱是在房间里给的,“我在房间里的时候没有人给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