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病人必须是成人,申请安乐死的病人必须自愿,而且必须是病人深思熟虑之后所作出的坚定不移的决定;其次,病人必须在无法忍受病痛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安乐死;再次,病人所患疾病必须要经过两名医生的诊断,慎重的确定安乐死的方式。然而,即便有了如此多的细则,安乐死依然争议不断。
仅2010年度,荷兰实施的3200件“安乐死”事件中,就约有72%的案件涉嫌“故意杀人”。据英国《每日邮报》2014年10月3日报道,荷兰最新的官方数据显示,荷兰选择安乐死的精神病患者在一年中增加了两倍。
2013年,荷兰共有42人因“严重精神问题”被执行注射死,而2012年和2011年分别只有14人和13人。数据还显示,去年荷兰安乐死的总人数激增15%,从2012年的4188例上升到2013年的4829人。7年里,荷兰安乐死的人数暴增151%,已占到荷兰人口死亡总数的3%。
其中,绝大多数人(约3600人)是癌症患者,但也有97例安乐死是痴呆症患者。这里还不包括“临终镇静”(给患者服用镇静剂和麻醉剂)的情况。
-立陶宛工程师朱利乔纳斯·乌伯纳斯设计的安乐死过山车,乘坐时的不停旋转将导致乘客的大脑缺氧
英国基督教医学协会的彼得?桑德斯称,“安乐死在荷兰已经失控。我们所看到的荷兰的情况是‘增量扩张’,即安乐死人数稳步增加,涉安乐死的病患范围逐步扩大。”桑德斯说。
而欧洲监察人员西奥?布尔去年夏天在议会坚决反对:“不能允许安乐死。”在去年7月份接受《每日邮报》采访时他表示:“一旦‘瓶中妖怪’被放了出来,就很难再把它收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