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人类科学不断进步,随着医学发展现阶段不可治愈的疾病,也可能在将来得到解决,这也是被反复证明的。所以,关于安乐死所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仍存在较大争议,而且现阶段很难有比较统一的看法。
最近这几天,一则有关安乐死的新闻再次牵扯了大众的目光:
一岁的男童严重脑损伤,父母看着勉强维持生命的儿子痛不欲生,含泪请求为孩子实施“安乐死”,但是,再大的痛苦,再毅然的决绝,却仍不能突破法律的“禁区”——这一做法与我国法律相悖。
发生在安徽的这一新闻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对于“安乐死”的关注。“安乐死”究竟带来哪些焦点的争论?生命的权利与生命的尊严,究竟该如何取舍?在法律、伦理、现实之间,“安乐死”是否将是个永远的“禁区”?
安乐死到底是痛苦的解脱,还是人伦的漏洞
百分百的痛苦 百分百的拒绝
在安徽霍邱一岁男孩的出院诊断上可以看到,“缺氧性脑损害、重度脑损害、心肺复苏后、左肱骨骨折、多脏器功能损害。”“入院后给予醒脑静和脑苷肌肽营养神经,家长要求不进行治疗及检查。现患儿家长要求出院,予以办理。”
“患儿昏迷状态、鼻饲牛奶,面色口唇正常,痰较多。”“两侧大小脑半球脑萎缩、双侧基底节区片状异常信号……”。
患者家属称,现在孩子除眼睛能动,全身无法活动,无法张嘴说话,全靠吸氧维持呼吸。孩子的妈妈每隔3个小时就要用针管将牛奶注入孩子的胃管中,看着孩子这样受罪,父母整日以泪洗面。因此曾经向医院和民政部门提出给孩子实施“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