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还是把衣服脱了,没关系,我还可以穿刘祯的。晚上满城和女朋友去住酒店,我们把他们送到酒店门口,我和刘祯一起回学校宿舍。
刘祯问我:“你是不是还喜欢城哥。”
我有板有眼地回答,“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他?”
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他,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也不确定了,我喜欢过他么,我现在还喜不喜欢他?我只是知道,我和他永远都不会有所谓的结果就对了。
岳明伟勤勤恳恳地追了我整整两年,除了追问我和刘祯的关系以外,并没有让我觉得特别讨厌的地方。冬天的时候,他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塞个烤地瓜给我暖手,然后人就不见了。借书,书里夹着纸条和情书,情人节送花,圣诞节送苹果,清明节邀请我去烈士陵园扫墓!
其实刚开始我真的没有喜欢上他,就是他太有毅力了,而且他每次送完东西就跑,那个场景看上去太好玩儿了。渐渐地我也让他缠习惯了,对这些事情都见怪不怪。
他会往我们宿舍里打电话,跟我说些嘱咐的话,什么明天要下雨,上课记得带伞啊,什么天冷加衣,什么今天他们一个女同学中暑了,让我也注意着点啊。
学中文的男生是不是都这样,婆婆妈妈零零碎碎的。反正我最看得上岳明伟的,是他写得一手好字,情书就像是经过艺术排版过的,不看那些内容,就光看那些字和排列的方式,觉得还挺享受。
他总往宿舍打电话,同宿舍的女生就会起哄啊。而且我睡的这边,距离电话有点远。每次都是对面下铺的妹子在接电话。
下铺妹子能起哄,每次都要为难为难岳明伟才肯把电话交给我,比如让岳明伟承诺给大家买好吃的,比如让他唱个歌讲个笑话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