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真正令我不爽的是,我没有权利跟阿姨唱反调。
我们是情侣,仅此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顺其自然”以外的话。我没有作任何承诺,也没有要求阿姨作承诺。但我认为不脚踏两条船是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如今没有承诺令我苦恼。我早该有所表示的,现在开口不知道有没有用。阿姨已经谈妥条件、签订合约;凭我对阿姨的了解,阿姨甚至不会去尝试修改条件──不会为了区区一个同居的情人。
那一点也令我不爽;我不愿当阿姨的区区,我要当阿姨的中心。
阿姨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但我也知道阿姨是一个律己甚严的人。严格的自我标准是阿姨吸引我的地方之一。阿姨一向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如果作出承诺,阿姨一定会信守。在阿姨结婚后,阿姨的丈夫绝不必担心阿姨会红杏出墙。阿姨也许会和我离婚,但绝不会对我不忠──只有傻瓜才会对阿姨不忠。
两个星期的欢爱缱绻虽然美好,但我不会笨到以为那样就能留住阿姨。阿姨从未疏忽对法官家人的职责或应征新的工作。我只是以为阿姨不急着谋新职,以为我们会有更多的时间相聚。
为了什么?结局仍会相同。无论在这里两个星期或两个月,阿姨仍然会找新工作。我猜我应该庆幸阿姨这么快就找到工作,因为阿姨找的越久就会找的越远,最后可能会去亚特兰大或更远的地方工作,那可就真的糟糕透了。
如果真想留住阿姨,我就该早点作承诺。但是,天啊!只有求婚能留住阿姨,但是一想到再婚就令我冷汗直冒。也许我们可以订婚很长的时间。
不,阿姨会一眼就看穿我的伎俩。何况,阿姨还有环游世界的远大计划。阿姨选择总管这一行,专心一志于工作,不让自己受情感的牵绊,种种的生涯规划都是为了达到那个目标。我不知道那个计划在婚姻的架构下是否能够实行和要如何实行。我不知道阿姨是否愿意先结婚,还是会坚持等到计划实现后再谈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