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可不是说大家想象的恐怖元素的那种肉,而是一种不符合食品安全肉的形象叫法。一些不良店家为了谋取暴利,用僵尸肉来欺骗消费者而不注意消费者健康。僵尸肉变身美味,僵尸肉是什么?僵尸肉的危害?
僵尸肉变身美味
租赁民房开办作坊,用工业氢氧化钠加工过期变质的鸡、鸭肉,以次充好销往周边各大菜市场供他人食用。就这样,短短5天时间,共有近1.5吨“僵尸肉”变成了美味佳肴被送上了餐桌。8月2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李华等4人提起公诉。
2016年2月,以李华为首4名安徽人来到泰兴市。急于赚钱的他们觉得正常做生意来钱太慢,就动起了歪心眼。他们租了间民房,以1元/斤的价格从南京江宁区一批发市场收购过期变质的鸡、鸭副食品,负责安排生产。
所谓生产,就是将鸡、鸭副食品倒入水中,加入一定比例的氢氧化钠,浸泡两个多小时,然后将鸡、鸭副食品洗净加入双氧水进行漂白,最后过四五次清水进行贩卖。
加工好的鸡、鸭副食品被运到泰兴周边的各大菜场以6-7元每斤的价格进行销售。通过“配合”默契,李华等人尝到了快速赚钱的甜头。
经查,2016年3月12日至3月16日李华等人利用短短5天时间合计销售约1.49吨,销售金额约2.4万元。案发时,公安机关现场查获鸡、鸭副食品原料0.92012吨及已加工未销售鸡、鸭副食品0.3405吨。
什么是僵尸肉
“僵尸肉”指冰冻多年销往市场的冻肉,“僵尸肉”多为走私品,质量安全不能保证。用化学药剂加工调味品后变成“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
该词义颇有争议,尚无明确定义,根据网络收集归纳,存在以下几种:
指冷冻年限长达数十年的陈年走私冻肉。别称:“70后”冻肉,1967年冻肉。该词首次出现在《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4]这篇新闻报道中。其后,大量媒体平台发布或转发的新闻中描述“僵尸肉”时会使用类似的描述:““70后”猪蹄、“80后”鸡翅……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