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单亲家庭孩子的心理问题
单亲的孩子虽然已经不再罕见,不能否认的是他们的内心世界仍然充斥着奇妙的变化,一个家庭之中,母亲是温柔贤惠的,父亲是充满力量,知识渊博,少了任何一方在孩子的成长中都会留下自卑等不健康的心理影响,限制孩子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发挥。如果孩子跟随父亲或父亲重组的家庭一起生活,就特别容易在亲情上受到交流的限制,出现孤僻,离群,自私等阴暗面。
如若孩子缺少管教,在内心对继父母不满的抵触下,就会更加不利于家长的管教,随着隔阂的增加,孩子从小就养成了上不服天,下不服地的惟我独尊的心理特点,事事处处以自我为中心,行为上表现出自私自利,不关心别人,不参加集体活动。有时还会衍生暴躁易怒、嫉妒怨恨等心理。
单亲家庭关系有哪些特点3
在家庭教育上,单亲家庭有哪些特点
第一,从儿童成长的普遍情况来看,单亲家庭的子女无论在生活要求还是在情感要求上都得不到充分的满足。
这种人生经验方面的缺乏必将在他们的心灵上抹上深刻的阴影,由此产生的种种问题和障碍已经相当普遍,有的甚至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现象。姑且不谈单亲家庭中子女的违法犯罪问题,仅从他们的行为方式和心理素质这方面而言,单亲家庭的子女都表现出明显的孤僻、自卑和脆弱等不健康的发展倾向。在家庭教育中我们最为强调的情感教育恰恰便是单亲家庭所缺乏或不完全的。因此,不健全的家庭教育给孩子的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